政策法规宣传科

关于开展控烟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7-01-09 14:55:00)   来源:政策法规宣传科

鹰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鹰卫字〔201712 


    

关于开展控烟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烟草危害是当前世界上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2015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在吸烟者约为3.16亿,吸烟人数众多,且二手烟暴露情况也十分严重。虽然长期的控烟工作起到了一定效果,但公众对吸烟及二手烟危害的知晓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亟待提高。 

  为了更好地推广控烟理念、保障控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改变所谓的“烟草文化”,促进公众减少烟草使用行为,现将开展控烟宣传活动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着力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 

  利用春节、元宵等节日时期,广泛动员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统一使用2017年“送烟=送危害”宣传海报及相关材料,通过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以及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平台,对宣传材料进行发布与推广,积极策划并组织多种形式的“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配合宣传吸烟及二手烟危害,宣传控烟理念,以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改变公众“以烟为礼”的风气。 

  二、积极进行 “无烟会议” 倡导活动 

  2013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为响应通知号召,各地、各单位应积极倡导“无烟会议”,呼吁广大干部职工在控烟工作中率先垂范,呼吁所有会议相关室内场所全面禁烟,不设室内吸烟室或吸烟区,不摆放烟缸等烟具,增设禁止吸烟标识,不接受烟草公司赞助等。鼓励在会议相关场所布置控烟展板、分发控烟宣传材料、设置禁止吸烟标识。 

  2017年“送烟=送危害”宣传工具包及控烟相关材料请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www.notc.org.cn/下载。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反馈宣传活动信息,做好资料汇总310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宣传科报送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新闻稿件、活动图片、宣传资料等活动材料。 

  联系人:苗卫红 

  电话:6216978 

  电子邮箱:157946902qq.com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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