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地爱卫办
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疾控中心:
现将《2018年鹰潭市寄生虫(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鹰潭市寄生虫(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8年4月10日
2018年鹰潭市寄生虫病(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寄生虫(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2018年江西省寄生虫(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优化防治策略,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疟疾消除进程,巩固血吸虫病消除工作成果。
(一)宣传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十三五”鹰潭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要求,协调相关部门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完成国家、省、市“十三五”期间制定的各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目标。
(二)组织开展建档立卡的贫困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工作,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给予患者免费治疗和适当的生活救助。
(三)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强化疫情监测和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工作,加大流动人群和渔船民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工作,开展汛后螺情监测,掌握钉螺扩散情况,及早发现并处置风险。
(四)加强血防工作督查。要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血防一线进行督导,明查暗访,突出血吸虫病监测、查治病查灭螺等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大型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估要求和跟踪检查,落实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要加强洪涝灾害期间的不间断督导,确保不发生急感病例和病畜。
(五)宣传贯彻《 “十三五” 江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推动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六)继续实施市级和县级重点寄生虫病监测和筛查工作。开展重点县(市、区)寄生虫筛查工作的抽查复核,加强全市寄生虫防治项目的督导和质量控制。
(七)推进《“十三五”鹰潭市地方病防治规划》贯彻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八)建立健全碘营养监测体系,以县为单位实现人群碘营养监测全覆盖。
(九)进一步核实全市生活饮用水碘含量调查结果,编制以乡(镇)为单位的全市生活饮用水碘含量分布图,为科学补碘提供可靠的依据。
(十)开展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数据资料复核工作,摸清现有慢性丝虫病患者数量及分布情况,继续做好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
(十一)继续做好全市碘缺乏病、疟疾、丝虫病等地方病防治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