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地爱卫办

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的通知
   (2017-10-10 13:40:00)   来源:爱卫血地办

鹰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鹰爱卫发〔201712 


 

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会、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爱卫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鹰各单位: 

  为迎接全省卫生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查考核评比工作和为我市创国家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有效防控寨卡病毒病、登革热及黄热病等重点传染,预防虫媒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一次以集中灭鼠、灭蟑螂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18-31日,统一购置除“四害”药物、器械; 

  111-15日,全面投放药饵,喷施药物,活动结束后转为全年除“四害”正常用药。 

  二、药物供应 

  除“四害”药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由鹰潭市除“四害”防治中心(市交通路22号、原市卫生局一楼门卫室隔壁,联系电话:6222665)统一提供。市区及驻鹰单位所用除“四害”药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除“四害”防治中心购买(购置任务详见附件)。各单位所购除“四害”药品,一部分用于单位内部,另一部分要发放给职工、居民、村民等用于家庭消杀。 

  三、责任分工 

  1.市城管局负责公共厕所、垃圾站(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园、绿化广场、街心园地、绿化带、花圃、下水道、窨井和农(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投放杀灭工作; 

  2.市体育局负责体育场馆、体育公园的投放杀灭工作; 

  3.市建设局负责落实建筑工地的投放杀灭工作; 

  4.市房管局负责落实拆迁工地、物业小区等投放杀灭工作; 

  5.市人防办负责防空地洞的投放杀灭工作; 

  6.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文化娱乐场所的投放杀灭工作; 

  7.市农粮局负责落实粮库、粮站的投放杀灭工作; 

  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餐饮店、大排档、食品生产单位、食品经营销售单位等投放杀灭工作; 

  9.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落实公共场所等投放杀灭工作; 

  10.月湖区爱卫会负责落实区属各单位、居民区、小街小巷、里弄、城中村、社区等处投放杀灭工作; 

  11.贵溪市、余江县、龙虎山景区爱卫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分别负责落实本辖区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 

  12.各单位做好内部公共场地、办公楼院和家属区的投放杀灭工作。 

  四、防治措施 

  各地、各部门、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坚持贯彻“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原则,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安排,深入开展以灭鼠灭蟑为主题的专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车站、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弄堂)、公共场所、垃圾站(场)、建筑(拆迁)工地、小区、“五小”行业、食品生产和经销单位等环境卫生,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发挥乡镇、街道、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组织力量,充分动员群众开展家庭内外卫生大扫除,清扫房前屋后和周边环境卫生,彻底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从源头上控制“四害”孳生。 

  在重点地段、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如小餐饮店等“五小”行业、宾馆、超市、饭店、餐饮店、KTV、小区等)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设置纱门、纱窗、风幕机,防鼠门、防鼠网、带盖垃圾容器等符合要求的防蝇、防蟑、防鼠设施,科学布设灭鼠毒饵盒,做好消杀前后的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指导居民完善居家蚊蝇鼠蟑的防护设施,安装纱窗纱门,涂抹缝隙,堵塞鼠洞,远离病媒生物;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低毒、高效的毒饵制剂,并对死鼠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杜绝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和对人畜造成意外伤害。     五、注意事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除“四害”药物的管理,避免用药过度过滥,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严防人畜中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毒鼠强等剧毒鼠药,如发现违禁鼠药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附件:2017年秋季病媒生物防制药物购置任务分解表 

    

        

 201710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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