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

关于对2015年度委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
   (2016-01-20 08:30:00)   来源:委监察室

关于对2015年度委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 

    

  鹰卫纪字〔20162 

   

委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委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鹰潭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鹰卫党字〔201532号)要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拟于1月中下旬对委直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年度集中检查考核。为认真做好此次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时间:2016120日开始至26日结束,到各单位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自行通知和安排。 

  二、检查考核对象:委直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含其他科级干部、主任、副主任科员),委直单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考核。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党委(总支、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及科室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三)落实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 

  (四)干部群众满意度情况。 

  四、检查考核方法: 

  本次检查考核分为日常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年度集中考核。 

  (一)日常工作的检查考核:按照《检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由委机关牵头科室对照《基础工作项目日常检查考核表》、《重点工作项目日常检查考核表》自行组织检查考核,2016126日前,将检查考核成绩和扣分情况书面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监察室)。 

  (二)年度集中考核:按照《检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由委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成立三个检查考核组统一进行。检查考核组组长分别由委党委班子成员担任,成员分别从委机关和委直有关单位抽调。检查考核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骤:听取情况汇报。召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会,听取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本单位和本人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 

  第二步骤: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考试。一是述责述廉。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纪检监察负责人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责述廉。其他科级干部(主任、副主任科员)进行书面述责述廉;二是民主测评。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三是进行《准则》《条例》等知识考试。 

  第三步骤:个别谈话。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干部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四步骤:指标测评。汇报会结束后,检查考核组将对各项考核内容作进一步了解,进行量化打分和综合评价。最后,检查考核组将结合日常工作的检查考核、年度集中检查考核以及《准则》、《条例》知识考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评定结果报委党委会审定后进行通报。 

    

  附件1:各单位在集中检查考核前准备的相关材料 

  附件2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民主测评表(一)、(二)、(三) 

  附件32015年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测评表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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