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城市公立医院运行监测情况
1.2017年收入结构情况
2017年医药总收入45612.81万元,其中医务性收入12938.21万元,占总比28.4%,其中诊察床位护理服务收入4776.33万元,占总比10.5%,手术治疗等收入8162.22万元,占总比17.9%,检查化验收入10591.30万元,占总比23.2%。药品收入18288.70万元,占总比40.1%,耗材收入3794.61万元,占总比8.3%。
2.主要指标对比
(1)医务性收入占比:2017年28.4%,2016年28.9%,2015年18.7%。
(2)检验化验收入占比:2017年23.2%,2016年22.5%;2015年20.2%。
(3)药品收入占比:2017年40.1%,2016年40.5%,2015年52.8%;
(4)耗材收入占比:2017年8.3%;2016年8.1%,2015年8.4%。
(5)次均费用:门诊病人次均费用,2017年259.49元,2016年256.41元,2015年252.42元;
住院病人次均费用,2017年8825.19元,2016年8692.02元,2015年9384.72元。
(5)平均住院床日数:2017年10.33天,2016年10.75天,2015年12.13天;
(6)工作量:门诊总人次,2017年565127人次,2016年523135人次,2015年487127人次;
住院总人数,2017年34627人次,2016年32358人次,2015年29464人次。
(7)医疗费用:市人民医院:人员费用11114.4万元,卫生材料费5441.7万元,药品费12199.4万元;市人民医院铁路分院:人员费用2478.8万元,卫生材料费607.2万元,药品费2104.8万元;市中医院:人员费用5010.4万元,卫生材料费1401.2万元,药品费372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