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同意何世明诊所设置审批备案的批复
(2018-02-11 10:48:00) 来源:市卫计委
月湖区卫生计生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申请设置何世明诊所备案报告》收悉。经审核上报材料,并经2018年2月5日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何世明诊所设置备案。请你们严格按照《江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暂行)》、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严格现场验收,进行审批公示,加强诊所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鹰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鹰卫医疗机构备案〔2018〕2号
月湖区卫生计生委:
你委报送的《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收悉并已备案。
核定项目如下:
名 称:鹰潭月湖何世明诊所
级别类别:诊所
地 址:鹰潭市四海东路15号附12号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法定代表人:何世明
投 资 额:10万元
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
床位(牙椅):0
其他:无
此复。
鹰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