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鹰潭市2018年第二季度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信息公布
(2018-06-19 15:33:00) 来源:市疾控中心
根据《鹰潭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第二季度鹰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城市居民饮用水卫生情况开展监测工作,结果如下。
一、 采样时间与采样水样
监测场所包括自来水公司、行政大楼、酒店、宾馆、学校、居民小区等按统计学等方法进行随机科学布点,于2018年4月24日对各饮用水监测点进行采样,共采集样品12份,其中出厂水1份、末梢水11份。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验按照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规定执行。 二、 检测指标
(1)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共计18项)。
(2)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氯酸盐、氯酸盐等(共计13项)。
(3) 消毒剂常规指标:游离性余氯、二氧化氯(共计2项)。
(4)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共计3项)。
三、 水质检测结果
第一季度共监测城市居民饮用水12份,所检项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鹰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附表:检测结果具体数据